《【拉姆纪】第四卷》

【拉姆纪】第四卷 第五章 (总第53章)(14/17)

口——「你说,巴恩斯他——是不是——会不会——」

    「啊——那个,他,怎么会呢?可莲大人。他肯定——肯定是——那个说不定是婚前症状——焦虑症?」

    「……你在说什么呢?」

    「抱歉!可莲大人,我只是,只是觉得,您不必太忧心。」

    「我?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小可的言语中透着愠怒,她冲着驾驶座方向的车壁狠狠踹了一脚,「那个不要脸的娼妇怎可能和我相提并论——那贱人叫什么名字?」

    「啊,主人恕罪——我想起来了,她叫米兰达!」被从车厢里透过来的杀气吓出一身冷汗的车夫总算是听懂了小可的意思。

    米兰达,一个小可手下的女人。

    据说她私自放走了帮派通缉的人物,甚至还对小可刀刃相向——这些罪行简直是骇人听闻。

    凌晨时分,小可亲自将这个叛徒制服,并用马车连夜把她押进了「夏宫」的地下牢房。接下来,除了中午时分的一次不超过半个钟头的休息,这个叛徒连续承受了超过十二小时的刑罚。

    关于折磨人的方面,小可虽然不像鲁克和海娅那样,具备与生俱来的热忱和技巧,但她的阴狠毒辣劲儿甚至比汉娜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小可的指示下,这个倒霉的女人被剥光了衣衫,接受了一系列「无伤大雅」的处理——平躺在地,脸上盖上几层毛巾,浇水。

    双手反拧,捆在一起,吊上梁柱。

    在脚腕套上绳索,用绞盘将双腿强行扯开,直至极限。

    在肠道中灌入掺了油的冷水,然后塞住肛门。

    轻质软鞭的抽打,之后用滚热的毛巾热敷。

    用极细的针穿刺乳孔,或是扎入指缝与腋下。

    再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硬物碾压、击打她鼓胀的腹部,让她当众失禁。

    光是这几种「轻微」惩罚,就循环了五次以上。

    至于为何要使用不伤及肉体,相比起痛苦更注重叫人羞愧难堪的折磨方法,小可自有打算——在彻底「废弃」和「破坏」掉以前,这具肉体可以在夏宫中赚不少钱。尤其是,她可以用来赚那些一般姑娘不愿意接,甚至没法接的,有着特殊癖好的客人兜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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